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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的国家主席任期几年?历任国家主席及任期时间

日期:[2007-10-16]  来源:[生活常识]  编辑:[admin]  字号:[ ]  [ 双击自动滚屏 ]

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、国务院总理任期5年,可连任两届!

中华人民共和国历任国家主席及任期时间

毛泽东(1949年10月1日—1954年9月27日)(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)
毛泽东(1954年9月27日—1959年4月27日)
刘少奇(1959年4月27日—1968年10月31日)  
宋庆龄,董必武(1968年10月31日—1972年2月24日)(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)
董必武(1972年2月24日—1975年1月17日)(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)
宋庆龄(1981年5月16日授予) (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)
李先念(1983年6月18日—1988年4月8日)
杨尚昆(1988年4月8日—1993年3月27日)
江泽民(1993年3月27日—2003年3月15日)
胡锦涛(2003年3月15日至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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